新冠肺炎疫情以來,中國政府根據疫情防控和人員往來需要,適時調整外國人赴華簽證安排。結合國內近期有關赴華簽證優化措施的指示,現更新赴華簽證申辦須知。即日起,申請人可按照領區管轄原則,遞交簽證申請。
簽證種類 |
適用情形 |
申請材料 |
M字簽證
F字簽證 |
赴華從事經貿、科技、訪問、交流等活動 |
邀請函PU |
Z字簽證 |
赴華工作 |
《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》或《外國人工作許可證》 |
S1字簽證(隨居)
S2字簽證(探親) |
赴華工作人員(包括已在華工作人員)的配偶、18歲以下未成年子女、父母、配偶的父母 |
赴華工作人員的《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》(已在華工作人員須提供邀請人的有效護照及邀請信和工作居留許可);親屬關系證明 |
Q1字簽證
(團聚)
Q2字簽證(探親) |
中國公民及在華具有永居資格的外國人的外籍家庭成員。
家庭成員范圍:配偶、父母、配偶的父母、子女、子女的配偶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孫子女、外孫子女 |
邀請人中國身份證或中國永久居留證的復印件、邀請信、親屬關系證明(如出生證、結婚證、戶口本、派出所親屬證明信、親屬關系公證書等)。 |
C字簽證 |
機組人員等 |
外國運輸公司擔保函或中國境內有關單位邀請函 |
注意事項:
1、除上述各項簽證要求的必要材料外,申請人還需提交護照原件和資料頁復印件、在留卡(適用在日第三國公民)、新冠疫苗全程接種證明、照片1張。
2、申請人需在線填寫并打印簽證申請表(https://www.visaforchina.org)、預約辦證時間,按預約時間遞交申請、留存指紋。如有問題請徑詢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。
3、上述可受理范圍之外的緊急人道主義簽證,如赴華奔喪、探望病危病重親屬,可提交死亡證明/醫院病危病重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等申辦相應簽證。
4、外交、公務類簽證,可直接向使領館遞交申請。
版權說明:文章來自中國駐日本大使館